一般来说,新股东是不用去承担公司之前的那些债务的。
因为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它会用自己的全部资产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不过,如果新股东在入股的时候,和原股东或者公司签订了相关的协议,明确约定自己要对某些特定的债务或者一些债务承担责任,那新股东就得按照这个协议去履行偿债的义务。
另外,要是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想方设法逃避债务,这可就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新股东可能就要在他滥用权利的那个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通常情况下新股东是不会直接去承担公司原有的债务的,但到底怎么回事,得根据实际的法律关系和约定来具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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