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法律为
保证特定
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
债务人履行义务,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根据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可将债的担保分为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需要将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它不是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所有债务。但是这种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具有明显的弱点,即在债务人没有承担责任的财产或承担责任的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便不能全部或全部不能实现。债的特别担保,主要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以上便是存单质押担保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