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发生的
债务一般会推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除非
债权人明知
债务人与其配偶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
个人债务。日常生活中,债权人只
起诉债务人夫妻一方的情况比较普遍,单独起诉债务人的配偶法院执行时通常会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债务人配偶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再起诉债务人配偶,要求其
承担连带责任。当然,为了避免执行中债权人配偶以未
被起诉为由提出异议,提高执行效率,减少诉累,债权人可以在起诉时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