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判决。笔者认为出租车
经营权不能纳入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更不要说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是出租车经营权在法律属性上属于一种权利或资格,这种权利或资格虽然背后有很大的经济利益,但是作为一种权利或资格是很难进行分割的。出租车经营权的财产属性和权利属性相比,权利属性是最关键的。权利本身不同于财产,对于权利和财产有一套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和程序设计。若是将出租车经营权理解为一种资格,更是难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就像司法资格证或其他行业的资格证,作为一种行业的准入资格证,是法律规定明确的颁发给特定人在转让时候都受到限制,更不要说分割了。
二是出租车经营权有很强的人身性,转让或取得受到很强的限制。获得出租车经营权需要相应的一系列条件,不是一申请就可以获得的。另外出租车经营权的变动有很强的专业性。个体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其经营方式须符合有关规定,有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客运车辆、设施和设备;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标志符合国家、建设部有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有关规定;有符合规定的资金,对于你的离婚出租车怎么分割这个问题,只要是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停车场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将出租车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是判决归属的一方没有出租车经营权的取得资格就会出现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