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调解
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
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你是今年年后才被无故开除,你现在提出仲裁请求没有过仲裁时效。因此,今天以前单位的一位负责人来和我谈,说是我现在再申请补偿
养老保险和
医疗保险还有
加班费已经过了
诉讼时效,该负责人的这种说法没有依据,你申请补偿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没有过,依然在一年的仲裁时效内。
以上是对“劳动仲裁申诉时效一般是多久,怎么规定的?”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