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
侵权责任。”如因受害者获得工伤保险
赔偿后,免除
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就相当于侵权人已经为不特定的有工作的受害者购买了“
工伤保险”,要说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的解释,当发生
侵权事件时,就可以要求
社保机构或受害者的用人单位代侵权人履行侵权
赔偿责任,此时为保障
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工伤保险与交强险不尽相同,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对公民的福利待遇,公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不应被任何事情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