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那是在受送达人找不着或者用别的办法都没法送达的时候才会用的一种方式。
具体是这样的哈,仲裁机构会在法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个公告期通常是 60 天。
在这 60 天的公告期里,就相当于已经送达。
等公告期满,如果被送达的人还是没出现,也没有进行答辩之类的相关行为,那仲裁程序就会接着往下进行。
这里得注意,公告送达虽然能把文件送出去,解决送达的问题,但是可能会对被送达人的诉讼权利有影响,像答辩权之类的。
在决定要用公告送达这种方式之前,仲裁机构一般都会进行一些必要的审查和确认。
而且,申请人一定要保证仲裁申请书的内容是准确无误、完整齐全的,这样才能保障仲裁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总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送达方式,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使用,并且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仲裁程序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