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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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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3-01
你好,有关国家对于承包土地的政策情况,我的回答是: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土地承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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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土地承包政策
二轮承包土地政策: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应在原土地承包期满后,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签一批,把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原土地承包办法基本合理,群众基本满意的尽量保持原承包办法不变,直接延长承包期。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18浏览 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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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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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几年前就搬到了县城里了,现在国家的发展,出了关于农村承包土地转让政策吧,我们家以前是有几亩地的,现在想把家里的几亩地转出去,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啊?
[律师回复] 关于农村承包土地转让政策中,转让就变更了所有权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 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第十二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十三条 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条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三章 流转方式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四章 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第五章 流转管理   第二十五条 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 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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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土地承包政策
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承包期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后来认识到,承包期限过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这样,国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就失去了积极意义。
31浏览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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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承包土地政策: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应在原土地承包期满后,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签一批,把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原土地承包办法基本合理,群众基本满意的尽量保持原承包办法不变,直接延长承包期。
18浏览 2025-01-10
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
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他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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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承包土地补贴政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并报县农业。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县农业。公示结束后.5元承包土地国家补贴多少钱一亩;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4,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资金发放工作由县财政部门组织。2;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小麦,每年各个省核定县补贴面积数、直补到户的原则、玉米、全面覆盖、花生等每亩10元、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予补贴。3,没有统一的标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县按省核定面积数:一、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另外;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主要有以下两类。根据国家相关的种粮农业补贴政策、花生等种植户。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财政部门,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土地承包价格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小麦、玉米、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十边隙地、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每年会有少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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