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咨询的被
治安拘留旷工的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后, 双方都应当受
劳动合同的条款约束。除非因
国家法定原因 (法定休假等) 或者用人单位允许 (
事假等), 劳动者都应当到岗上班。 如果劳动者在既没有向用人单位说明事由请假, 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因素的情况下, 出于主观动机不到岗, 那么就属于 “无故旷工”。 本案中,该员工因私事
斗殴,被处以
行政拘留。这种员工被有权机关
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并非 “无故旷工”。换言之,员工没有到岗上班, 并非出于自己的个人意愿。 因此, 从员工的主观态度与员工客观缺勤行为的关联性上看, 员工被行政拘留的时间不属于旷工, 而应当依法按照 “劳动合同中止”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