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
刑事责任的。 2.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
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
一审人
民法院判处
管制或者宣告
缓刑以及单独适用
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
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
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
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以上即为撤销取保候审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