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调解协议
被害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职业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职业,有
无犯罪记录等)案件事实:(概括案件基本事实,列举
主要证据。
证据部分不需要展开,可以表述为“上述事实有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证人、
证言、字号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自愿和解:(双方
当事人经自行协商,或者经调解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调解协商,或者经人
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主持协商,自愿达成和解)悔罪表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
犯罪行,对指控的
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和解内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恢复原状、精神抚慰、
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对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
赔偿的数额、方式、是否已经履行等情况。对原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一并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谅解意愿:(被害人表示谅解,请求或者同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
处罚)其他事项:(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持一份。被害人签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名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签名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签名其他参加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