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是两年。
从法律文书规定的该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那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就从法律文书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
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来决定延长。
就像被执行人有可以用来执行的财产,但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之类的原因,导致没办法在两年内执行完,经过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是可以适当延长执行期限的。
这里要注意,要是超过了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提出异议,那人民法院就会裁定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