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最新依据什么方式行使撤销权以及产生的后果

2.9k浏览 帮助29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撤销合同,如果对撤销合同有异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裁决。撤销后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新依据什么方式行使撤销权以及产生的后果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0字,预估阅读时间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44人选择咨询律师
65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最新依据什么方式行使撤销权以及产生的后果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2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2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2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8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6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3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78****109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619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158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有什么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县政府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一并注销土地登记是否违法? 对于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两处宅基地的,县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有权加以收回的,土地局是办理土地登记的机关也没有异议。土地在办理登记并颁发土地权利证书之后,县政府是否有权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一并注销土地登记呢?笔者认为,县政府有权直接撤销或注销县政府作出的土地登记和颁证行为,相反,土地局则没有此种职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政府登记造册,并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由职能权限所决定,政府登记造册并颁证的行为,不能由土地部门予以撤销,只有本级政府或者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才有权撤销。 土地局是土地登记的专门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土地局的土地登记行为以及由土地局颁发政府盖章的土地权证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同级政府的登记注册行为。因此,以政府的名义作出注销的决定的同时,注销土地登记或土地权证,不属于政府行使了土地局职权的越权行为。土地局可以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具体办理注销土地登记的手续。 收回土地使用权与注销登记是两种的行政行为,政府在作出收回的决定后,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似乎更符合土地登记的具体规定,但如前所述既然土地局的登记行为被视为政府的行为,政府在作出收回的决定后,由土地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土地局的注销登记行为仍应视为县政府的行为。 县政府作出注销土地登记决定是否必须以村委会申请为前提? 登记行为从本质上说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设定登记、变更登记权利人都会主动提出申请,也必须有申请才能登记。但对于注销登记,权利人权利丧失之后往往怠于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在此情况下,政府或者土地主管部门可否以职权作出注销登记的决定呢?笔者认为,可以。理由有二:一是由注销登记的性质所决定的。注销登记是因为权利期限到期等原因,权利失缺在先,注销是对实体权利丧失的确认。因此,在政府作出收回土地决定之后可以依职权予以注销。二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第58条规定:“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未按照本规则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因此,县政府作出注销土地登记的决定无需土地所有人村委会的申请。二审以村委会未申请注销登记,县政府即作出注销土地登记的决定属于程序违法的观点值得商榷。
354浏览
合同撤销权的具体行使主体及行使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 1、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2、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受损害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对于撤销权如何行使,各国立法例不尽相同。一般而言,有如下三种: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该种立法例以德日为代表,德国民法典第143条第1款明确规定:“法律行为的撤销在向相对人表示后生效。”日本民法典第123条亦规定:“在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已经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以对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做出。” (2)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即当事人须向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判决才可撤销合同。如法国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因错误、胁迫或欺诈而订立的契约并非当然无效;此种契约,依本编第五章第七节规定的情形与方式,仅产生请求宣告其无效或宣告其应予撤销之诉权。” (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
330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30****7834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38****1083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38****3126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