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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