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正常存在期间获得的财产就应该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双方的共有的财产,那么在夫妻双方
结婚以后到夫妻双方的一方死亡或者
夫妻双方离婚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夫妻所获得的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特别约定以外的,其它的财产都是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这些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