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般无法收回所
出资的
购房。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
物权登记为准,父母出资购房不能获得物权效力,但可以依法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