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要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
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没要求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
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一审时被告未要求损害赔偿,
二审期间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人
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