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的对象不同。
申诉状是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书状;而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
2.期限限制不同。申诉状的提交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发现新的事实和
证据,或有新的理由,随时都可提出;而上诉状则受
上诉期限的限制,超过限制则不能提出上诉。
3.提出的主体不同。上诉状的提交必须是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如是委托处理人或
近亲属则需经当事人同意;申诉状提出的主体则没有限定必须是当事人,只要是具有权益的人都可提起申诉,而不必征服案件当事人的同意。
4.法律后果不同。上诉状引起的是
二审程序,不管当事人提出的上诉是否合理,
二审法院都要对案件进行审理;申诉状提出后,未必会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经司法机关审查后,认为原
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