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
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会
被起诉。
行为人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或者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会
被拘留。
2、法律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
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