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对已经发生的
交通事故拒不作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
起诉,判令交警部门履行职责。交警部门在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且在有关当事人再三请求下,拒不作出道理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属于
违法不履行职责的行政不作为。属于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
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
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
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
人员伤亡损失。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
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
交通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
财产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