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
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
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否为
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常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
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
房屋产权证。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
按揭贷款付完全部
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
还房贷。
3、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
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
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
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其
处理方式同上一种情形。
4、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