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登记申请书(
法人签字、公章);
2、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您是该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
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正式申请(原件1份)在结束语中载明:本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地上附着
物权属证明: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单位正式文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土地证遗失证明材料--报纸原件1份;
8、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加盖单位公章,多页需盖骑缝章。此项工作在7个工作日完成,可到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此项工作需要现场勘察、专家评议、评估论证,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