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经常会有人问到,没有办理
房屋过户,那所签订的
房屋转让协议还有效吗?
房屋转让协议是关于
房产转让的合同,在没有办理
过户登记时,房屋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
公共利益,不存在《
合同法》第52条关于
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私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就具有
法律效力。
进一步理解:房屋转让协议体现的是一个债的
法律关系,即
转让合同已经生效,
出卖人就享有请求
买受人支付
购房款,同时买受人也享有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基于该协议,双方所拥有的权利都属于
债权请求权的范畴。而房屋过户属于
物权的变动,这是两回事,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我们不能因为物权未发生变化而否认债权的存在。同样,也不能因为协议有效而天真的以为物权也已经随之转移。
再次强调一遍,房屋没有过户,说明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但不影响转让协议的效力。同样,转让协议生效,也不能使房屋的所有权自动转移,
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过户.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