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拘留的复议期一般为六十日。如果
当事人认为行政拘留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行政拘留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
此外,因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