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
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
刑法处罚的
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
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
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
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
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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