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吸收合并所需提交文件:
一、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后公司新章程或者
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4、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5、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各合并公司清偿
债务和债务
担保情况的说明
7、合并后
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新股东的
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明
9、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被吸收
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公司
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各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3、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5、各合并
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
代理人凭有关
代理证明向登记单位申请,登记单位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单位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