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房:
房产证或
宅基地证上是爷爷的名字,房子应是爷爷奶奶的
夫妻共同财产。在爷爷去世后,变更为儿子的名字时,应有奶奶和女儿等其他子女的同意才行。
2、但爷爷去世后经村里重新批准、改为儿子名字,且是儿子自己
出资所建的房子:应是儿子的财产,与爷爷奶奶无关了,爷爷的女儿无权分割。
3、除非,爷爷的女儿有
证据证明当初批准改为儿子名字未经她同意、经法院确认变更登记
违法、判决撤销房产证变更,或者发证机关调查后认为变更给儿子违法依职权撤销变更登记、改为爷爷奶奶的名字时,爷爷的女儿才有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