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与
控股股东的区别如下:
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
法人。
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
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
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
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
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