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
刑事案件和
治安管理的
欠款不还属于
民事债务纠纷,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
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
诈骗罪,这时候可以
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
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
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
债权人提供的事实、
证据,对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债务人发出
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
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