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
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
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
重婚、与他人
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
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2、关于
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
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
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
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
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