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1、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
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2、司法机关因
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3、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