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
上海市
居住证》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
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三)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办理所需提供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
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
产权证
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开此证明时,需要房东缴纳5%的
房屋租赁税。这一点需要和房东沟通。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