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一
债权债务关系中,
债权人不能为
债务人提供
担保。
2、如果在不同的债权关系中,债权人可以作为
担保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 【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的,
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