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贷纠纷向法院
起诉时,如果已经对
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保全的,在被执行人不
执行法院生效
判决书时,申请人可以
申请执行保全的房屋,一般是拍卖、变卖该房屋。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
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
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查扣程序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