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
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
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一、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
出资额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
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
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
质权人的
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
二、公司股东的
股权是否在登记机关重复
质押,登记机关完全掌握,不需企业提交证明。
三、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四、
工商登记机关对公司股东股权的控制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一经质押,登记机关将对该股权立即锁定,不能转让,因此也不可能完成交易。二是
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权转让不是法定变更事项,可以不在登记机关履行变更登记程序。关于如何确认该
公司股权是否真的在质押的问题比较简单,要求质押方提供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出质登记核准通知书》就可以。
五、与
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股权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