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
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
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
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
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
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
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