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
合同的效力,而
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
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
法律效力。
2、对
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
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
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此,《
民法典》(起施行)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