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户口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
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法院判决女儿归你的
判决书,
离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
迁移证8、持迁移证、
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转户口的不同情况需要的材料
1、婚迁,持合法的
结婚(
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
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
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
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 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
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
户口迁移,持 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
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
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
收养小孩落户,持
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
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
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转户口要经
过户口所在地和准迁地的同意,然后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准备好需要的材料,例如结婚迁移需要
结婚证,学生迁移需要通知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