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可以
补签。如果一方不愿意,那就不可能
签订劳动合同了。如果双方已经取得一致意见,补签是可以的。既然是补签,就应当考虑一并补办相关
社会保险。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维权要求支付
双倍工资会有不利。
2、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
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3、如果员工拒绝
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
逾期不签,
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4、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