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
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未结婚的能要求返还。
2、因为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将
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认定为
彩礼,当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赠与人要求被赠与人依法返还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法院应当支持。
3、法律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4)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