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
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
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
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
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2.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
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当事人不能
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