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指
当事人一方为了实现其在仲裁裁决中的权利和利益,在另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裁决的执行可以分为在国内执行和国外执行两种。
(1)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境内的执行。根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涉外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自然人的,其申请期限为1年;双方都是
法人的,申请期限为6个月。
(2)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境外的执行。根据我国《
仲裁法》规定,我国涉外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中,如果
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在国外,申请人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