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法人名字需要更改法人名字的,向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申请
法人变更登记,必须向主管机关提供清理
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
清算组织负责清理
债权债务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
代表人、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
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