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可以减发
工资的情形:为
劳动者代扣代缴个税;为其代扣代缴其个人的
社保缴费部分;按法院的判决、裁定代扣
抚养费、
赡养费;或者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依法扣除其部分工资等。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
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