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情况是可以撤销案件或者宣告无罪的。
比如说情节特别轻微,危害程度不大,根本就不被认为是犯罪的,那司法机关就可以把这个案子撤销掉,或者直接宣告无罪。
还有,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期限,司法机关就不会再去追究,得把案子撤销或者宣告无罪才行。
另外,要是有特赦令把刑罚给免除了,罪犯已经被赦免,就没必要再去追究刑事责任,同样可以撤销案件或者宣告无罪。
按照刑法规定只有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没有被告诉,或者已经撤回告诉了,那也得撤销案件或者宣告无罪。
最后,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刑事诉讼程序就终止,这个案子就可以撤销或者宣告无罪。
这些情形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司法活动既公正又合法,避免去追究无辜的人,也不会对那些已经过了时效等情况进行不恰当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