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证明应该写明发生事故的日期、时间及地点或岗位;
证人;当日救治医院以及转院到指定医院的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各项
病历、出院小结、检查记录以及手术记录须要自己进行复印留底。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