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分两种情况处理:
1、按照户口管理相关规定,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或者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在为小孩入户时,应征得各自单位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人事部门的同意,然后由人事部门开出同意让孩子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的证明。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内,可携带单位开出的同意入户证明、集体户口本、双方的
身份证、
结婚证、小孩的
准生证和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集体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
2、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市人才咨询与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小孩就无法随父母入户。人才中心的集体户本身是为了应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学生采取的一种户口托管方式,这种集体户口只起到一个中转作用。目前人才中心内的流动人员集体户口挂靠时间为两年,超期须转出集体户,因此该中心的集体户不接收小孩入户,小孩入户,需将
户口迁出单独
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