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
离婚证需要满足以下的申报条件:
1、双方
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
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
子女抚养、财产和
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
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
办离婚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
身份证;
3、《
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
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离婚证的领取程序
1、受理
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
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
离婚登记的夫妻规定的登记
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
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
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