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害人没有
误工或者没有因误工而减少实际收入的,不可以主张误工费。因此,
退休人员遭受
人身损害的,一般不可以主张误工费,但是退休人员如果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存在兼职工作并有实际收入,遭受人身损害虽然并未影响其领取
退休金,但实际已影响了其兼职收入的,也可以主张误工费。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
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造成退休费用之外的其他劳动收入减少,属于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负赔偿义务的责任者应比照行业人员的收入标准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