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尚未
过户,那么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
但是如果是具有社会公益或者是道德义务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就无法在过户之前任意撤销;如果是已经过户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其
近亲属的,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履行对赠与人的
扶养义务的等等。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
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